【百一案评】使用未授权卡通形象制作商用短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

作者: 发表日期:2023-08-18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网富商贸公司在其抖音账号中发布的短视频里,其“感应海草猪”产品形象与原告享有权利的“猪小屁”美术作品具有高度相似性,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服务产品界面显示“感应海草猪智能感应炫彩灯光12元”,在产品介绍页下方有“咨询”和“免费预约”的选项,且该账号中的短视频也有对于该产品的宣传介绍内容,据此,可确认存在销售行为,侵害了发行权。

案号:(20200491民初18513

案情简介

       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客互动公司/被告汕头市网富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网富公司)。

       原告是一家专注于原创轻内容产品研发、生产及IP运营的公司,是知名原创卡通形象“猪小屁”的著作权人。原告以“猪小屁”卡通形象为元素制作的视频,上线50天即涨粉200万。

       被告汕头市网富商贸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猪小屁”卡通形象设计、生产感应飞行玩具“感应海草猪”,在“抖音短视频”APP上公开展示、销售,并制作大量“感应海草猪”的展示视频通过“抖音短视频”APP推介、展示,以吸引“猪小屁”粉丝关注,达到销售“感应海草猪”的目的。

       原告遂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网富商贸玩具”账号中公开发表道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100000

 

争议焦点与法院观点

       被告是否侵害著作权

审理中

       原告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内容显示分别为:登记号:国作登字-2018-F-00622209;作品名称:猪小屁;作品类别:美术作品;作者: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人: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提交了一份公证书,内容显示:“网富商贸玩具”抖音号:dynom1f9d0o,汕头市网富商贸有限公司官方账号。8.3万获赞,1.7万粉丝。在服务产品界面显示“感应海草猪智能感应炫彩灯光12元”,点击查看产品介绍页。在作品项下有关于“感应海草猪”的介绍视频。

       原告告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内容为原告在抖音app中输入“网富”,选择带有“网富”字样的多个用户(包含涉案的抖音用户)点击进入,均有“汕头市网富商贸有限公司”的字样,选择其中一个联系方式,原告与其通话记录显示:“我看抖音上你们买的感应玩具挺有意思的,怎么买的呀?”“你是想批发玩具做生意是吧,我这里是工厂。”“你是工厂啊?”“对!”。

       原告为证明涉案作品“猪小屁”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行业美誉度,提交了以下证据:抖音和微博的账号截图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2019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最佳短视频MCN团队”铜奖

       原告出具一份《商品制作及销售授权协议》,应以证明原告授权商家使用“猪小屁”卡通形象进行衍生品开发获得高额经济报酬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和商业价值。

 

法院认为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等,可以作为证明著作权的证据。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作品登记证书,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原告为美术作品“猪小屁”的著作权人,有权对侵害其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网富商贸公司在其名为“网富商贸玩具”(dynom1f9d0o)的抖音账号中发布的“感应海草猪”产品短视频里,其产品形象与原告享有权利的“猪小屁”系列美术作品中的形象之一具有高度相似性,该未经许可的行为系侵犯了原告创客互动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对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原告主张被告在抖音上销售的行为侵犯其发行权,原告提交的公证书中显示,在被告抖音账号“网富商贸玩具”(dynom1f9d0o)中的服务产品界面显示“感应海草猪智能感应炫彩灯光12元”,在产品介绍页下方有“咨询”和“免费预约”的选项,且该账号中的短视频也有对于该产品的宣传介绍内容,据此,可确认被告存在销售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发行权。

       原告主张被告生产的行为侵犯其复制权,原告提交的可信时间戳取证视频中的电话录音对方称其是工厂,但未明确身份,该可信时间戳取证中有多个账号,电话录音中是否为本案被告并不能确认,亦不能证明被告就是“感应海草猪”玩具的生产者,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实施并侵害其复制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主张,由于原告主张被告之行为侵害其权利皆为著作权财产权,故其该项主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原告为证明涉案作品“猪小屁”享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提交了获奖证书以及授权案外商家使用“猪小屁”卡通形象的《商品制作及销售授权协议》,但原告并未提交该协议是否实际履行的证据,故仅做赔偿损失的参考。

        判决停止侵权赔偿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