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典型案例】商标驳回复审综合策略

作者:百一君 发表日期:2019-10-29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百一视角

 

本案为百一代理的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典型案例。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三引证商标在类似服务项上近似为由驳回其申请,在驳回复审过程中,百一采取综合策略.最终获国知局支持。

1)一方面充分论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无论从构成元素、整体外观、设计理念均不构成近似。

2)一方面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在客户群体、服务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可明显区别开来。

3)主动放弃与引证商标三相同群组中部分类似商品服务项目,同时对引证商标一、二提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案情简介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8年5月7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0738867号“图片1.png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商标局受理后,以该商标与四川城中城易购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4217385号“图片2.png”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与捷达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3450780号“图片3.png”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二)、与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8293649号“图片4.png”商标近似为由,驳回该商标在“多媒体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工程设计服务,工业品外观设计,技术研究,机械研究,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科学研究和开发,工程绘图,材料测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遂委托百一提起复审,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第42类“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绘图,机械研究,科学研究和开发,材料测试,工业品外观设计,技术研究”指定商品项上的注册申请。

 

主要理由如下: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无论从构成元素、整体外观、设计理念均不构成近似

申请商标经过特殊设计而形成字母“AHWIT”与图形图片5.png构成。“AHWIT”是申请人“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字号“阿为特”对应的音译; 图形源于涡旋的刀具,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机械零部件加工相关此标记的设计与申请人所从事含义相互映衬呼应;整个标识与企业字号及所属行业、服务领域息息相关,其寓意具有极强的独创性。

 

引证商标一图形与汉字“城中城”构成,“城中城”为引证商标权利人四川城中城易购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图形以字母e”设计而成,具有独创性。引证商标二由似眼睛的图形与英文“JADARDTECHNOLOGYINC”构成,“JADARDTECHNOLOGYINC”为引证商标权人捷达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图形具有独创性。

 

2、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权人在客户群体、服务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可明显区别开来,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申请人是一家专业的机械制造商,位于上海,专注于低产量高混合行业,为高精度机械零件和高水平装配产品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设计,制造,装配,测试和分销

 

引证商标一权利人四川城中城易购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领域主要为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家具、日用百货;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引证商标商标权人捷达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台湾公司,经营领域主要为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造业,资讯软体批发业,电子材料零售业,国际贸易业,电子资讯供应服务业,产品设计业等。

 

3、申请人主动放弃与引证商标三相同群组中“多媒体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类似商品服务项目同时认为通过网络、全国主要城市的调查发现引证商标一权利人在引证商标下所有商标已连续三年未使用,故委托代理机构提出类似服务上的撤销申请;对引证商标技术研究提出类似商品上的撤销申请,其权利存在不稳定性。

 

4、申请人企业及其申请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申请人是一家专业的机械制造商,专注于低产量高混合行业,自开业以来因产品/服务质量可靠,待客服务周到,得到了广大购买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产品/服务在同行中的知名度。申请商标30737691号“图片6.png”商标的延升保护,经宣传使用 ,在同行业中已有较高知名度。

 

国知局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的引证商4标一、二、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差异明显,不致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三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0商标。最终决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