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实务】结合案例浅谈答复审查意见的方法及技巧
【小结】
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针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至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答复:
1)从技术方案的角度进行答复;
2)从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角度进行答复;
3)从技术效果的角度进行答复。
一、从技术方案的角度进行答复
案例1:
本发明通过从技术方案中的两个应力杆的设置方式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对应技术方案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克服了创造性的问题,最终获得了授权。
一种六维力传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动平台,所述动平台为正多边形;
多个第一应力杆,圆周阵列设置在所述动平台的上表面;
多个第二应力杆,圆周阵列设置在所述动平台的下表面;
其中,设置在所述动平台同一边上的所述第一应力杆与所述第二应力杆的轴线相互平行或共线;
基座,所述基座内部形成有腔体,用于容纳所述动平台、所述第一应力杆以及所述第二应力杆,其中,所述基座通过所述第一应力杆、所述第二应力杆与所述动平台连接;
以及外壳,所述外壳与所述动平台连接并包覆在所述基座的外周。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101038222A)和对比文件2(CN103616116A),并认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可获得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答复要点:
申请人将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第一应力杆4与第二应力杆5关于动平台3旋转对称设置”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做适应性修改后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中记载有如下技术特征:设在同一面上测力支链的中心线相互平行,设在相邻面上的测力支链中心线相互垂直;所述测力支链由压头A、钢球、拉压力传感器和压头B组成,其中压头A的一端固定在测力板上,拉压力传感器的一端分别固定在底框和上盖板上,该拉压力传感器的另一端与压头B的一端固定。标定便捷,由于维间耦合小,可通过对支链内单维力传感器的标定实现总体标定,从而克服了现有研制多维力传感器领域存在的还需研发与其配套的多维力加载标定台并进行整体标定工作等问题。而在本发明中并结合说明书0031段的记载,本发明中的第一应力杆和所述第二应力杆为一整体的杆状结构,并且,第一应力杆4与第二应力杆5关于动平台3旋转对称设置。在本发明中其上述第一应力杆和第二应力杆为旋转对称设置,在本实施例六维力传感器受外界温度影响时,第一应力杆4与第二应力杆5能够相互抑制各自内部应力的产生,使六维力传感器具有零温漂。由于对比文件2公开的测力支链的具体结构以及基于该结构所取得技术效果与本发明不同,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并不能公开本发明中的上述技术特征。
综上,申请人认为,上述技术特征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知常识及其结合公开,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上述技术特征不属于公知常识,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是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才能获得的。因此,本发明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案例2:
本发明通过结合说明书及附图记载的内容,补充从说明书附图可直接毫无疑义地看出的内容于权利要求中,以克服创造性的问题。
一种可抗阳光干扰型激光扫描测距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激光测距模块,所述激光测距模块用于向被测目标物发送投射光束,并接收经所述被测目标物反射的反射光束,并基于所述投射光束与所述接收光束时间差获得被测目标物的距离;
角度扫描模块,其与所述激光测距模块可拆卸连接,所述角度扫描模块用于切换发送所述投射光束的方向,获得被测目标物体相对于测距仪的角度位置,以实现二维平面多个被测目标物的测量;
阳光屏蔽模块,其设置于所述激光测距模块和所述角度扫描模块之间,所述阳光屏蔽模块用于屏蔽阳光。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109991588A)和对比文件2(CN109991619A)以用于评价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并认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可获得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答复要点:申请人将“接收透镜”的部分技术特征以及结合说明书附图1公开的内容,将“所述环形结构的内圈与所述接收透镜连接,其外圈与所述屏蔽外壳连接”的技术特征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进行了创造性的论述。
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的光阑44其设置于聚光透镜42的焦平面上并结合其附图17所示,所述光阑44设置在聚光透镜42的后端;并且其用于遮挡的是基于聚光透镜42的返回光L4,即便如审查员所说,对比文件2中的光阑44可用于遮挡太阳光。但是,对比文件2中所公开的光阑的设置方式及工作原理与本发明中光圈挡片并不相同,本发明中的光圈挡片为环形结构,所述光圈挡片沿周向安装在所述接收透镜和屏蔽外壳之间;所述光圈挡片与角度扫描模块2配合产生屏蔽阳光的效果,用于屏蔽阳光的示意图见本发明图1所示。即,从本发明图1可以看出,本发明中的光圈挡片环形结构的内圈是与接收透镜连接,其外圈是与屏蔽外壳连接。而在对比文件2中,结合图1所示,其公开的光阑44是设置在聚光透镜42和受光元件43之间,并且其与聚光透镜43并无直接连接关系。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光阑44的位置关系或连接关系与本发明不同。并且,从工作原理角度,在本发明中,经角度扫描模块中的旋转反光镜反射的太阳光会经过该接收透镜而到达感光元件,太阳光并不会通过光圈挡片而最终抵达感光元件,反而被全部反射或屏蔽;其并非是如对比文件2中所公开的经聚光透镜42聚光后通过光阑44上的开口部44a而到达受光元件43。
基于上述答复,申请人认为,上述技术特征的补充并未超出原说明书的记载,并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整体上并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对比文件1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获得本发明的权利要求1,本发明权利要求1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二、从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角度进行答复
案例1: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超低黏度(黏度不大于不大于0.08 Pa•s)水泥浆体,而两篇对比文件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分别提供粘度在1.15Pa.s~3.1Pa.s之间、0.6861Pa.s~0.9440Pa.s之间的浆料,本发明与对比文件所提供的浆料的黏度相比至少相差一个数量级,通过从解决技术问题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最终克服了创造性的问题,本发明获得了授权。
一种超低粘度水泥浆体,其特征在于,每立方米水泥浆体的制备原料中各组分及含量:硅酸盐水泥 900~1100 kg,粒化高炉矿渣粉 90~200 kg,石灰石粉 90~200 kg,粉煤灰微珠 75~180 kg,硅灰 10~50 kg,高性能减水剂20~50 kg,高性能降粘剂 5~20 kg,拌合水 300~600 kg。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引入了对比文件1(低粘度超高强(C100)混凝土制备及其性能研究”,王方刚,《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工程科技Ⅱ辑》,第4期)、对比文件2(“矿物掺合料微集料效应和形态效应的研究”,陈杨升,《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工程科技Ⅱ辑》,第1期)以及对比文件3(CN103755282A),并认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可获得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答复要点:申请人认为,本发明利用不同矿物掺合料颗粒形貌和级配,并通过不同矿物掺合料的合理掺量,从而大幅度改善胶凝材料的粘度;通过添加高性能减水剂和降粘剂,进一步改善胶凝材料的粘度,可配制出超低粘度的水泥浆体,并且本发明所配制的水泥浆体的流动度不低于300 mm,粘度均不大于80 mPa•s(即不大于0.08 Pa•s,1Pa.s=1000 mPa•s),说明采用本发明的水泥浆体具有超低的粘度。而对比文件1(低粘度超高强混凝土制备及其性能研究)的表3-1公开了:粘度在1.15Pa.s~3.1Pa.s之间,本发明专利的粘度比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数据低二个数量级,即低至对比文件1粘度的2.58%~6.96%。而对比文件2的表4-8的粘度在0.6861Pa.s~0.9440Pa.s之间,本发明专利比对比文件2的粘度低一个数量级,即低至对比文件2的8.5%~11.7%。对比文件2(制备低粘度矿物掺和集料)并不能给出在对比文件1(低粘度超高强混凝土制备)公开的基础上,获得本发明的超低黏度水泥浆体的技术方案。针对对比文件3,申请人从技术方案的差异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述。
综上,申请人认为现有技术整体上并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相结合以获得本发明权利要求1,本发明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案例2:
本发明通过对应用场景(可用于小型、微型甚至纳米级别的氢原子频标中的信号探询)的限定以说明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对比文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从而克服了创造性的问题,本发明最终获得了授权。
一种信号探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衬底、下电极、压电薄膜、上电极,所述下电极设置在所述衬底上,所述压电薄膜设置在所述下电极上;所述上电极设置在所述压电薄膜上,所述上电极、下电极分别于电源电气连接,所述压电薄膜的厚度为λ,则:λ=α/2≈v/2f,其中,α为声波的波长,v表示声音的速度,f为氢原子基态跃迁脉泽信号频率。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 105897211 A)和对比文件2(CN102804436A),并结合公知常识认为本发明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答复要点:申请人将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尤其是小型、微型甚至纳米级别的氢原子频标中的信号探询”的技术特征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做适应性修改后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
申请人认为,基于补入的技术特征,本发明可用于小型、微型甚至纳米级别的氢原子频标中的信号探询,基于上述技术特征,本发明解决了传统氢原子频标还有吸附泵、温控系统、磁屏蔽等,这些在小型化的过程中,都带来工程实现上的困难,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所不能公开,也不能给出相应技术启示的。并且,本发明采用下电极、压电薄膜、上电极的三明治结构,压电薄膜的逆压电效应将输入的高频电信号转化为一定频率的声信号。当声波在压电薄膜中的传播距离正好是半波长的奇数倍时就会产生谐振,其中,谐振频率处的声波损耗最小,使得该频率的声信号能通过压电薄膜层,而其他频率的信号被阻断,从而只在输出端输出具有特定频率的信号,以实现在氢原子频标中的信号探询,尤其是小型、微型甚至纳米级别的氢原子频标中的信号探询;更重要地是,本发明替代传统氢原子频标微波谐振腔和微波耦合环,对跃迁信号进行谐振耦合探测。
综上,申请人认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知常识及其结合公开,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不属于公知常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是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才能获得的。因此本发明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从技术效果的角度进行答复
案例1:
本发明通过引入证明文件,证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并不能获得其说明书所记载的技术效果,并结合技术方案进行了相关阐述,克服了创造性的问题,最终获得了授权。
一种大流动度高粘结补偿收缩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流动度高粘结补偿收缩UHPC由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硅酸盐水泥100份;石英粉10~20份;粉煤灰微珠10~20份;硅灰15~30份;氧化镁5~10份;石英砂120~150份;钢纤维20~40份;减水剂2~4份;消泡剂0.3~0.5份;聚合物乳液5~10份;水20~30份。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101560082A),并结合公知常识认为本发明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答复要点:申请人引用了两份证明文件,对对比文件1数据的真实性存疑。一份是:土木工程领域国际上级别最高的期刊之一ACIMaterial Journal,2011年文章《Ultra-highperformance Concrete with compressive strength exceeding 150 MPa (22 ksi): ASimpler Way》,汇总了截止到2010年全球范围内的常温常压条件下UHPC研究情况,抗压强度可达到115-206MPa,抗折强度可达到16.7-29.9MPa。但对比文件1采用常温常压条件,所述实施例抗压强度高达500MPa,抗折强度100MPa,显而易见,无论是2008年还是目前2020年(该案答复时的年份),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不可能达到其所声称的抗压强度和折弯强度。另外一份是:2015年国家发布的标准《活性粉末混凝土》(GBT31387-2015),即使是在70℃高温蒸养条件下,规范给出的最高强度等级为抗压强度180MPa,抗折强度24MPa。而对比文件1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其材料的抗压强度为500MPa,抗折强度100MPa。因此,申请人对对比文件1的数据真实性存疑。
并且,申请人认为本发明是从有机-无机复合、同步膨胀、最紧密堆积和内养护等基本原理出发,创新性地设计UHPC配合比,提出一种大流动度高粘结补偿收缩UHPC及其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1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在答复审查意见过程中,对于涉及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问题,可以至少从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的单一角度或者其结合进行答复。还需要说明地是,虽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的审查是可以跨越技术领域进行评价,但是对于技术领域的问题,专利代理师在进行答复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争辩的;如果提出确实因技术领域跨度太大而无法获得相关的技术启示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促使审查员补充或重新检索以获得新的对比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