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案评】法定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自然延伸至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作者: 发表日期:2022-01-30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1686号

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李某因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华佗在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在线公司)、深圳市美谷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谷佳公司)及二审被上诉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二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027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争议焦点及法院观点:

 

一、李某是否违反了对美谷佳公司、华佗在线公司所负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

 

首先,李某对美谷佳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原审查明,2015年4月28日之前,李某担任美谷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李某在作为美谷佳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期间对美谷佳公司负有法定的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篡夺美谷佳公司的商业机会。

 

其次,李某对华佗在线公司亦负有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关于董事对公司所负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应不限于董事所任职的公司自身,还应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如此方能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公司法设置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的立法本意。本案中,美谷佳公司是华佗在线公司的全资股东,双方利益具有显见的一致性,李某对美谷佳公司所负的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应自然延伸至美谷佳公司的子公司华佗在线公司。

 

第三,李某实施了损害华佗在线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案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在担任美谷佳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技术团队主要负责人期间,未经美谷佳公司股东会同意,另行操控友德医公司将华佗在线公司与省二医合作的网络医院项目交由友德医公司经营,非法获取了本属华佗在线公司的商业机会,损害了华佗在线公司及其母公司美谷佳公司的利益。据此,原判决认定李某违反了对美谷佳公司和华佗在线公司所负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并无不当。

 

二、李某应对华佗在线公司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将其任职高管的美谷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在线公司的业务交由其实际控制的友德医公司经营,谋取了属于华佗在线公司的商业机会,损害了华佗在线公司的利益,违反了对华佗在线公司所负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李某由此获得的收入归华佗在线公司所有,以弥补华佗在线公司的实际损失。

 

在华佗在线公司损失标的系商业机会难以准确认定数额且李某的个人获益和美谷佳公司及其股东的实际损失亦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最高院认为原判决综合考虑友德医等公司的运营成本、网络医院项目的发展前景和技术团队、资本团队对网络医院项目的投入、贡献情况,酌定李某向华佗在线公司赔偿2916万元以弥补华佗在线公司和美谷佳公司及其背后投资人的实际损失及合理期待利益,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