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案评】动漫作品大纲侵权认定及比对

作者: 发表日期:2022-03-09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由此展开的情节推演、逻辑编排、故事主线是文学作品的框架性内容,即作品的大纲,大纲决定了作品的主要内容,大纲内容的独创性高低,对于整部作品文学艺术性程度的高低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倘若被控侵权作品所使用权利作品的大纲内容足够具体,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部分时,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案号:(2020)沪73民终57号


案情简介:

 

上诉人快看世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田宥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宥盈公司)、重庆天成合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合公司)、重庆兴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丽源公司)、尚莲(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莲公司)、刘洋、姚文婷、姚剑鸣、连佳晟,原审原告金丘奉侵害作品署名权、改编权、摄制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4民初242号民事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快看公司、金丘奉关于八被告侵害其对漫画《整容游戏》享有的署名权、改编权和摄制权的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改判认为构成侵权,判决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争议焦点及法院观点:被控侵权作品是否侵害了权利作品的改编权、摄制权和署名权

 

著作权侵权的判定应当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方法。现各方当事人就一审法院认定的接触事实并无异议,故该争议焦点的核心在于两作品的内容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本案快看公司、金丘奉主张被控侵权作品侵犯的著作权类型为改编权、摄制权和署名权。

 

关于改编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改编权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因此,改编后的作品首先需要具备独创性,形成新的作品。其次,新作品的内容是在原作品基础上创作出来。根据著作权“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即作品中抽象的思想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有对思想的具体表达才受著作权法保护。仅仅根据原作品的思想创作出的新作品并非是受改编权控制的行为,只有在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新作品,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行为。

 

鉴于本案两作品在文字上的表达方式并不一致,快看公司、金丘奉主张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内容为两作品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具体情节的逻辑编排。法院认为,两作品在文字上的表达方式虽然不一致,但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由此展开的情节推演、逻辑编排、故事主线是文学作品的框架性内容,即作品的大纲,大纲决定了作品的主要内容,大纲内容的独创性高低,对于整部作品文学艺术性程度的高低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倘若被控侵权作品所使用权利作品的大纲内容足够具体,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部分时,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故本案中对双方作品比对的关键在于,被控侵权作品是否使用了与权利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表达内容。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实质性相似的判定应当遵循并列比对,综合判断的比对方法,即便作品中单个情节和人物关系属于公有领域中常见的素材,但并不代表这些情节和人物关系就必然不能受到保护,倘若这些常见的情节、人物关系和作品中其他情节、人物关系结合后形成的作品整体具有独创性,也应当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故在对双方作品进行实质性相似的比对时,应当采取整体综合比较的比对方法,将双方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比对和分析,而不应将作品分解之后分别比对。并且比对时应当比对两者的相似之处,而不应比对两者的不同之处,在此基础上再判断这些相似之处是否构成权利作品的独创性表达。

 

二审法院对于一审法院仅仅将双方作品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相关情节分别比对,但未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反而更多地在分析比对双方作品的不同之处,且一审法院认为4个相似情节在整体故事所占比重较小,不认定双方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观点不予认同。

 

二审法院认为如果被控侵权作品使用了权利作品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即使该独创性部分在被控侵权作品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对作品具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也可能构成对权利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基于上述比对原则,二审法院重新将双方作品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架构、剧情进行整体比对后,认为双方作品中的相似部分为:


两作品女主易蓉(罗楚)职场均与时尚相关,均因相貌问题而受到职场歧视,都被有竞争关系的女同事莲娜(山沐妍)取代了更好的展示自己的机会。女主均通过手机中的一款整容游戏APP而使容貌改变,并且周围的人不会察觉女主前后容貌的差别。

容貌改变后,女主均受到暗恋对象男同事弘轩(谢智楠)的青睐(该男同事原本喜欢莲娜(山沐妍),被该男同事受邀参加晚宴(约会吃饭)。女主容貌改变后,同事们对待女主的态度也变得非常友好。

两者整容游戏中女主容貌的改变均有有效期,游戏均会要求女主完成一系列邪恶任务以换取美貌的延续,这些任务包括伤害竞争对手莲娜(山沐妍)等一系列违背人性的任务。若女主拒绝完成任务,容貌就会恢复原状。恢复原来容貌后,女主都会再次遭到弘轩(谢智楠)及同事们的嫌弃。当女主按照游戏要求完成所有邪恶任务后,均得到了职务的晋升,成为公司主管。晋升后,女主性格改变,对下属刻薄。所完成的游戏任务中均设置了一个摄影棚任务,摄影棚任务均是摄影棚发生故障,莲娜(山沐妍)被困,游戏要求女主不能施救任何人。

两剧均设置有一位游戏终极玩家(游戏操控者)陈浩(宋萧青),他们都可以通过电脑知晓游戏任务及游戏玩家的结局。陈浩(宋萧青)均与女主有密切关系(对女主有好感/暗恋女主),当女主初次使用整容游戏APP时,陈浩(宋萧青)均知晓,陈浩(宋萧青)并不在意女主的容貌,是在女主身边真正关心女主的人。在女主难过失意时,陈浩(宋萧青)总会适时出现,给予安慰,并与女主讨论关于外貌美与丑的重要性问题。但陈浩(宋萧青)均未和女主展开恋情。陈浩(宋萧青)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亡,从女主生活中消失(陈浩被杀死/宋萧青自己制造了飞机失事的消息,让女主以为其已经死亡)。

两剧均有整容游戏APP的另一位女性使用者贾雨兰(林芳红),该使用者均与女主职场有交集(女主同事/女主公司聘请的模特)。

两剧女主使用整容游戏APP的秘密均在摄影棚事件之后被莲娜(山沐妍)发现,且发现该秘密的过程均与贾雨兰(林芳红)有关(贾雨兰提醒莲娜去查看女主手机/山沐妍在摄影棚事件中拾得女主手机,看到涉案APP后向林芳红询问得到确认)。


经比对,权利作品和被控侵权作品的核心内容是整容游戏APP的特殊功能及由该APP引发的相应剧情,通过这个APP女主可以变美,周围的人却察觉不到。女主变美之后,其他人对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如果女主完不成APP要求的任务,她就变回原貌。这些任务都是邪恶的,违背人性善良的。女主一方面想保持美丽容貌,有时面对邪恶任务会挣扎,有时为了良心会放弃任务,就会回到丑陋的容貌。另外两作品在基本的人物、人物关系的设置以及由整容游戏APP引发的主要情节的推动上均有一致性。


上述核心情节在权利作品之前的小说、戏剧或其他文字作品中都没有出现过,系原告独创的作品内容。两作品在上述高度独创的核心情节上构成实质性相似。虽然被控侵权作品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更为丰富,并且增设了其他的情节内容,除摄影棚任务中的部分剧情外,整容游戏APP设置的其他任务与权利作品亦不同。但上述不同点是建立在被控侵权作品使用了与权利作品相同的人物和情节的框架内容的基础上展开和设置的,即都是在整容游戏APP让人变美这一特殊功能的基础上设置的相同的主要人物关系而推进相应的故事情节。没有这些相同的核心内容,被控侵权作品所添附的其他人物和情节的独创性将大幅减弱,而上述框架内容已经足够具体,可以作为表达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故被控侵权作品使用了权利作品的核心表达内容,构成对快看公司、金丘奉就权利作品所享有的改编权的侵害。

 

关于摄制权和署名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摄制权是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摄制权与改编权均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演绎权类型,所控制的行为均有涉及是否使用原作品基本表达的问题,通过前述改编权的分析,被控侵权网剧与剧本的内容基本一致,均使用了权利作品的核心表达内容,现被控侵权网剧未获快看公司、金丘奉许可擅自将改编后的作品拍摄为网剧进行播放,亦未在网剧上注明快看公司、金丘奉的著作权人身份,构成对其就权利作品享有的摄制权、署名权的侵害。

 

综上,被控侵权作品使用了权利作品的核心表达内容,构成对快看公司、金丘奉就权利作品享有的改编权、摄制权和署名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