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案评】短视频模板不宜采取过高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短视频模板依托平台制作,具有录影时间短、主题明确、社交互动性强、制作过程简单等特点。在判断短视频模板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应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创作与传播、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宜采取过高的判断标准。短视频模板是否构成作品主要应考虑以下两点:一是短视频模板应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能复制或剽窃他人作品;二是短视频模板应是作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是作者思想或情感内容的表达,可以体现作者的个性。
案号:(2020)浙0192民初8001号
案情简介:
原告: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脸萌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播公司”)/被告:杭州看影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看影公司”)、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小影公司”)。
脸萌公司是剪映App的经营者。微播公司是抖音App的运营者。剪映App是一款视频编辑软件,协助用户自行对短视频进行编辑。
2020年2月27日,制作人“阿宝”在剪映App上发布了“为爱充电”短视频模板,用户可通过替换模板中的可更换素材形成自己的短视频。经授权,脸萌公司、微播公司取得相关著作权权利。2月28日,看影公司、小影公司在其所运营的Tempo App上传了与“为爱充电”短视频模板相同的模板,用户可点击播放,也可替换素材嵌入模板进行编辑、下载及分享等。该短视频模板在Tempo App上以售卖会员等方式收费。
遂诉请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50万元。
争议焦点与法院观点:
短视频模板的独创性认定。
审理中:
脸萌公司、微播公司提交的证据:
1.创作者“阿宝”用户授权书。
2.(2020)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5791号公证书与翁某某的手机号码充值发票。
3.律师费发票、公证费发票。
看影公司、小影公司提交的证据:
1.小米手机主题商店爱心充电主题。
2.“咔咔视频制作”App中为爱充电模板和剪映App作者阿哈的女生节为爱充电模板。
3.有关Tempo后台下载量数据、趋势图及区块链取证视频(包括付费人数与分享至抖音App取证等)。
法院认为:
涉案短视频模板系由制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判断涉案短视频模板是否符合“独立完成”的要求,应以该短视频模板与上述元素间是否存在能够被客观识别的差异为条件。本案制作者将上述元素进行选择与编排制作出的短视频模板与既有各个独立的元素存在客观明显的差异,且没有证据证明在发布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短视频内容,故应当认定该短视频模板由制作者独立创作完成。
涉案短视频模板体现出了创作性。具体创作性表达体现在剧情的安排和画面的组合上,其以“女生节表达爱意”为主题,其中包含了制作者多方面的智力劳动,制作者根据想要表达的思想主题,奠定风格基调,寻找合适的背景音乐、图片,再根据音乐的节奏点搭配不同的贴纸、特效、滤镜、动画等元素,并结合主观需要协调多种元素的排列方式、大小、顺序和持续时间,整个创作过程存在智力创造空间,应当认定涉案短视频模板符合创作性的要求。
被诉侵权短视频本身亦属于短视频模板,用户亦可使用该短视频模板制作短视频。经对比,涉案短视频模板和被诉侵权短视频模板除可自由替换的两张照片外,其他不可编辑部分的内容基本相同。而作为可任意替换的人物图片不是该视频模板的核心要素,也并非该短视频模板的独创性所在,因两短视频模板在个性化的选择、设计与排列上相同,故涉案短视频模板和被诉侵权短视频模板在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
判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