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审第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本案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
本案为再审申请人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以下简称迪奥尔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5月9日至10日,国务委员王勇带队来沪考察调研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10日下午,王勇一行专程到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考察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商标审协中心受理大厅、上海商标历史文化走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审查部、国内商标实质审查部等区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田世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上海市副市长许昆林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阎祖强、市市场监管局长陈学军等陪同调研。
本案为再审申请人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蒋国屏因与被申请人常熟市林芝电热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公司)、被申请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本案为再审申请人美国蜘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蜘蛛公司)与被申请人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蜘蛛王集团公司)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以下简称商评委)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
本案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本案为“爱彼此"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案件。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 本案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经再审程序,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为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星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本案为上诉人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远鞋业公司)、温州独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独特公司)、刘俊与被上诉人斐乐体育有限公司(简称斐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本案对于短视频构成类电影作品的认定,以及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条件均有参考价值。
特定标志其、本身在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上可能缺乏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但经过使用而能够发挥识别作用时,可予以核准注册。 对于通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必须遵循“商品和服务项目特定化”审查原则,避免认定过程中的泛化处理和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