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近似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公司法关于董事对公司所负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应不限于董事所任职的公司自身,还应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如此方能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公司法设置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的立法本意。
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其实用性与艺术性在物理上或观念上可以相互分离的要件。即改动实用艺术品中的艺术性部分的设计,不会影响其实用功能的实质实现。 如侵权人“接触”过权利人的作品且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主张保护的作品之间构成“实质性相似”,则构成侵权。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本身即为约束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从而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对于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