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的解除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投资人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变更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其出资款已转化为公司资产,增资协议解除后,投资人要求返还投资款,实质是股东退出问题,应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未经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公司减资等特定程序,要求返还出资款,等同于股东未经法定程序任意抽回出资,有违公司资本维持原则。
在无证据表明“贵宾”系某一类酒的通用名称的情况下,本案被诉侵权白酒外包装正面及酒瓶瓶身正面上均突出且醒目地使用了“贵宾”文字,属于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并非是对“贵宾”文字的描述性使用。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私下先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后,再按照协议约定启动评估、审批、进场挂牌公开交易等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实际是以公开挂牌交易的形式掩盖了私下直接交易的目的,侵害了不特定主体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买的权利,股权转让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涉案服装由于其剪裁、腰间撞色装饰扣、对辑线等设计使得涉案服装具有一定美感,该设计中具有美感的艺术部分可以在观念上独立于其实用功能,但该剪裁、腰间撞色装饰扣、对辑线的设计仅是将服装设计中的剪裁、腰间撞色装饰扣、对辑线的惯常设计元素予以简单的组合,尚未达到一定水准的艺术创作高度,并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要求,故涉案服装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美术作品。
“永丰牌”二锅头(方瓶)酒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该包装装潢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涉案侵权产品与“永丰牌”二锅头(方瓶)酒的包装形状、图案、瓶贴及整体视觉效果相近,将其使用在酒上,易使公众认为使用涉案包装、装潢的商品与北京二锅头公司有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妙潔”在“保鲜膜”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诉争商标“妙洁”构成对“妙潔”的复制、摹仿。此外,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地毯、防滑垫”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保鲜膜”等商品虽属于不同群组,但均为生活日常用品,在消费群体等方面重合度较高,具有一定关联,故申请注册基本一致的商标,显然存在恶意。因此,“妙潔”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百一代理“metaflex及图”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案,采取综合策略帮助客户驳回复审成功。 对于引证商标1、2,经调查未发现使用痕迹,遂提出撤销申请。 对于引证商标3,从图形外观、视觉效果、文字构成、含义、识别和呼叫方式入手全面论述了诉争商标与其不近似之原因。 对于引证商标4,放弃3701、3702群组服务上的注册申请,由此不再构成在先障碍。
为保护商标权而发送侵权警告,可视为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环节,符合法律有关鼓励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规定精神。权利人在侵权警告中依据的涉嫌侵权事实应当具有较高程度的确定性,但又不能对其确定性程度要求过高和过分,否则会妨碍侵权警告制度的正常效用和有悖此类制度的初衷。商标权人发送侵权警告函非必须以司法机关作出商标侵权的认定为前提。
当公司股东无法行使股东知情权,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时,股东只对公司不能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导致其无法查询、复制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此前提下,公司是否依法制作或保存了相关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相关的董事、高管承担。
公牛公司的引证商标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在“插座;插头;高低压开关板”商品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构成驰名商标。诉争商标由汉字“公牦牛”构成,其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汉字“公牛”,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虽然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藉以驰名的商品存在差异,但两者均属于日常生活用品,其消费对象、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等具有一定重合性,足以误导相关公众。
就公司法人来说,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实质关联性,就在于法定代表人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一个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不可能也不应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其根本就不具备对外代表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在法定代表人既非公司股东,亦非公司员工,长时间不参与公司实质性管理的情况下,公司应涤除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事项。
在认定店铺装潢是否经过七惑公司持续、稳定使用及宣传使其与七惑公司产生稳定关系时,不应对构成元素是否相同或近似进行单独比对,应考虑装潢在整体上是否具有独特风格从而形成整体营业形象。七惑公司不能证明该装潢经过其使用推广在消费者中已产生显著特征,已形成稳定、统一的装潢整体形象,从而使消费者将其装潢与七惑公司相对应。故外屋地公司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3年7月28日下午,第一期“专精特新”系列志愿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浦东新区金桥创客天地顺利结业。百一执行合伙人王奎宇先生受邀参加。
案件简要过程: 百一代理上海飞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纠纷一案获得法院支持。 百一接受委托时向客户建议: 1.单纯论述不近似得到法院支持概率较低。 2.引证商标一已满三年且经检索未见使用痕迹,建议撤销。 3.如放弃诉争商标在2804群组、2809群组、2810群组下注册申请,则引证商标2-3 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 在一审开庭前夕,顺利获得引证商标一撤销公告。 据此,客户顺利获得在第28类2805群组和2807群组下商品上的注册。
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公司可能开展的业务范围,如果仅将竞业禁止范围限缩于实际经营范围,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就有机会利用公司资源为私利开展业务,剥夺公司开展其他业务的机会,使得公司不能开展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这与公司法设立董事、高管等人的忠实义务的制度目的是相违背的,故竞业禁止的业务范围应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