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独立创作的楹联“或为天下事,兹盛楚中才”构成文字作品,张某作为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楹联家协会、为盛湘华公司作为征联擂台大赛的共同主办方,因工作疏忽,未经张某许可改变了其作品文字内容,侵犯了张某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精工公司在原告董事任期内解除原告的董事职务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解除原因,属无故解除。精工公司应当依法对原告因职务解除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时间长短、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精工公司补偿数额应以原告实际所得平均月薪的百分之三十、剩余任期为两年五个月计算。
百一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专利号为ZL201830245418.8号“美容仪器(V7 skin test)”外观设计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成功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后续维权起诉奠定基础。
百一代理无效请求人针对ZL201120366295.6号“一种智能输送带和智能输送带管理系统”实用新型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成功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随后的(2023)苏02民初59号专利侵权纠纷案的胜诉奠定基础。
百一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专利号为ZL201830025360.6号“皮肤检测仪(美容仪器V7)”外观设计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成功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后续维权起诉奠定基础。
百一代理无效请求人针对ZL201721003066.1号“一种菌棒装袋扎口机”实用新型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成功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随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胜诉奠定基础。
资本公积仅能用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为负债等其他用途,控股股东为推动公司上市而将其对公司的债权转入资本公积,应视为其对公司债务的豁免,控股股东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擅自将资本公积调整为公司对其的应付款,减少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小股东利益,依法应当承担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责任,将账款调整回资本公积科目。
就被告的转播行为,尽管是在信息网络条件下进行,不符合交互式传播特征,但原告相关权利仍应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即属于“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络直播服务平台内设置了足球直播的栏目分类,在涉案时间段内,其应知世界杯赛事正在进行,且主播个人不可能获得上述赛事直播的权利,加之被告曾专门发出禁止直播世界杯赛事的警示,法院可以认定其在该期间内应知涉案赛事可能引发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仅约定受让方未按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支付违约金,并未约定股权转让方可据此解除协议,故受让方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时,转让方不享有约定解除权。股权已经过户,股权受让方有履约意愿、用股权质押提供了履约保障,且协议履行存在一定争议的情况下,受让方未及时支付剩余价款的违约行为尚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故法院对转让方据此要求解除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虽然散装粽子是来源于正品,但正品粽子礼盒与被控侵权的粽子礼盒在内容上并不一样,外包装和销售价格均有区别,从礼盒粽的角度看,被控侵权的粽子礼盒与正品礼盒粽系不同的礼盒商品,也即将数个正品散装粽装入礼盒,并不会形成正品的粽子礼盒。将散装粽装入假冒礼盒中对外销售,会使相关公众对礼盒粽商品产生混淆误认,破坏礼盒上注册商标与礼盒内商品的来源指示关系,侵占正品礼盒粽的市场份额。
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相匹配,股东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能及的经营,表明其没有从事公司经营的诚意,构成“资本显著不足”。股东没有任何实际出资,擅自转走公司资金,实质是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小岗村”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创造了“小岗精神”;而钟某仁户籍所在地为凤阳县殷涧镇宋集村。作为同处凤阳县的自然人,钟某仁理应知晓“小岗村”,其在本案中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生产销售的标有诉争商标的鲜水果等商品产自小岗村或与其有密切关联。相关公众在看到诉争商标时,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并结合具体商品,容易误认为标有诉争商标的鲜水果等商品来源于小岗村,进而被误导作出消费选择。
存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制度,其目的就是公平处理公司对外债务,避免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应当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是全类商品的保护,需要考虑相关因素确定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保护的界限。如果诉争商标使用的商品类别与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的商品类别相差过远,相关消费群体缺乏必要重合,或者诉争商标在被诉侵权的商品类别上经过宣传使用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与其他主体建立了非常紧密的联系,相关消费者在面对被诉侵权商品时,并不会联想到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也不会认为诉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不会导致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下降,或者市场声誉受到贬损,则不认为侵害驰名商标权利。
一人公司股东在诉讼发生时虽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但如果公司债务形成于该股东任期公司一人股东期间,且其无证据证实该期间内的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则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一人股东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