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从《股权转让协议》来看,任何一方只要有任何违约行为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论违约程度轻重、损失后果大小,守约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此一来,显然泛化了作为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违约行为,将所有违约行为不加区分同质化,若简单依此履行,必将造成解除合同过于随意,增加了合同被解除的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和稳定。合同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形时,不能当然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而应当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程度等因素,从合理平衡双方利益出发,慎重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马房大桥公司的三方股东明粤公司、马成公司和百佳公司均在2001、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报告中盖章确认,应视为马房大桥公司股东会已就利润分配事项作出决议。但上述利润分配报告中已明确百佳公司2001年度应分配利润暂不分配、2002年度应分配利润暂缓分配。在马房大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未能就向百佳公司分配利润重新作出决议的情形下,百佳公司主张马房大桥公司向其分配利润的条件尚未成就,故不应支持百佳公司关于分配利润的诉讼请求。
关于《3D各省销量预测模型》表格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法院认为,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价值性,能够为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价值性需要具有客观性、具体性及确定性,即商业秘密应当是客观上有价值的信息,而不能仅由所有人认为有价值;应当是具体的、具有实际内容的信息,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或原理;应当是具有确定边界的信息,而不是内含及外延均无法界定的不确定信息。
对于注册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自身的相关公众群体的商标,且相关公众已在客观上能够将相关商标区别开来的情况下,相关商标可以共存。苏州稻香村公司与北京稻香村公司均应在各自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各自的商标,服务各自不同的消费群体和对象,而不是将对方已经注册的商标无效。总之,双方的商标应该共存也能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各自不同的消费群体和对象服务。
随着小说知名度的提升,在科幻小说领域,threebody及网址www.threebody.com已与小说《三体》建立了关联性。原告并无注册、使用涉案域名的正当理由,其将涉案域名用于其经营的网站时,将涉案网站与《三体》小说及作者建立关联,不当攀附《三体》小说的知名度,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以为系《三体》小说官方网站或与《三体》小说及小说作者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误导相关公众访问涉案网站,不当获得公众的流量关注。
即使公司股东投资的其他公司工商资料登记的经营范围与该公司相类似,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仅凭登记的经营范围不足以认定各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进而证明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纪要、股东会决议、会计账簿等资料并有权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委托专业人士辅助查阅。
实际出资人取代名义股东成为公司股东的请求已经突破了代持股约定范围,意味着实际出资人将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成为公司的成员,这涉及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为充分保障公司的人合性,维护公司内部关系稳定,应由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实际出资人不能登记为公司股东。此外,即便其他股东知晓股权代持的事实、知晓隐名股东的身份,也并不意味着其同意隐名股东显名化的要求。
被诉侵权商品包装上使用老凤祥涉案商标的目的,在于客观如实地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的品牌,而且,分包装保留了商品生产者的相关信息,能够充分说明商品的来源,加之,作为独立消费单位的铅笔本身也标明了生产者名称。故该商标指示性使用,并未使得涉案商标与老凤祥商品的对应性受到影响,没有损害商标的识别功能。在此情况下,不存在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认知的混淆、误认,或是造成涉案注册商标的淡化。
葛毅炯设立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佳兆业公司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根据法律规定,葛毅炯作为高管违反竞业禁止获得的收入应归佳兆业公司所有,但佳兆业公司在本案中并未举证证明葛毅炯所获得的收入,佳兆业公司主张的26.40万元的损失亦无法证明系葛毅炯造成,故佳兆业公司要求葛毅炯赔偿26.40万元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陈程经营的“网络好服务”店铺为包括虎牙直播在内的多个直播平台提供主播开播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和利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某电商平台经营者,其在收到本案诉状后在原审期间采取了删除含“虎牙直播”内容的商品链接措施,二审期间又进一步采取了停止商品上架、停止搜索展示等限制措施,但上述措施均不足以制止陈程继续实施虚假实名认证服务的违法行为。在某电商平台亦确认无法关闭涉案店铺的客服功能情况下,关闭涉案店铺是制止被诉行为的必要措施,对虎牙公司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等原因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构成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以及不具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均在股东一方,股东未能举证证明的,应当依法承担清算责任。即股东未举证证明不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消极不作为行为,也未举证“怠于履行义务”的消极不作为与“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应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虽然艾文林参与了该公司项目的管理和运营,但艾文林仅是以领取工资的形式获得利益,而并未对该公司利润进行分红,艾文林对公司项目的管理并不排除双方存在其他形式的合作关系,故掌上科技公司也不能证明艾文林事实上行使了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且签订2018年3月22日协议后,掌上科技公司亦未办理艾文林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故掌上科技公司主张艾文林系其股东没有依据。
诉争商标由绿叶包裹的“十字”图形加周围橄榄枝图形和“陇中老百姓”文字环绕构成,整体呈对称排布,“十”字位于标志的中心位置。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为白底红十字加周围有两条金黄色橄榄枝图形环绕,诉争商标与红十字会会徽在整体视觉效果上较为近似,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导致公众将其与“红十字”标志相联系,从而产生误认。因此,诉争商标属于2014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所指的与“红十字”标志相近似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多数决是公司决议存在的意思合意要件,这一原则的实质在于公司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如果公司仅有两名股东且各持股50%,公司章程中“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规定应当在多数决原则下进行理解,即不包含本数;倘若某议案有二分之一的表决权赞成,有二分之一的表决权反对或弃权,应认定为该议案未通过。